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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檢送本部編訂「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母性健康保護計畫」、「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異常工作複合促發疾病預防計畫」更新範本

說明: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0及31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1及3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1、324-2、324-3條、《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第5條等規定辦理。

二、本部於104年為協助各級學校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相關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特彙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示範文件,提供學校參考使用,並配合勞動部相關法規、指引更新滾動修正旨揭計畫範本。

三、旨揭更新範本業經勞動部完成檢視,本部已置於 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之安衛示範文件,請自行下載瀏覽參考,惟計畫內容之擬訂,仍需請各校依實際狀況訂定。

四、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部委辦團隊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電話:(02)2321-8196轉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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