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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期自旅客違規攜帶之肉品檢驗出新型非洲豬瘟病毒,為避免國人不諳規定而受罰,請進行宣導,請查照。

一、依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1月8日防檢二字第1131867141A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隨近期跨境移動人潮回歸,又逢農曆春節連假將屆,預期旅客違規輸入案件又將增加。經該署統計,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越南、香港、日本、韓國及澳門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肉鬆蛋捲、鳳爪、牛肉乾、半熟蛋、雞鴨鵝肉製品及含肉飛機餐等。

三、請貴校向所屬教職員工生進行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相關罰則及參考資訊如下:

(一)倘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二)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該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 (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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