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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宣導-加強宣導

各位同仁您好:
112年10月12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進行桃園市大專院校菸害防制實地考評(隨機抽查),當場查獲違規,將依法裁處,
敬請同仁共同維護無菸校園、友善環境並請相關單位轉知所屬外包承攬商一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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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指出,菸草每年使800多萬人失去生命,其中有700多萬人緣於直接使用菸草,有大約120萬人屬於接觸二手菸霧的非吸菸者,整體而言,平均不到5秒就有1人因菸害死亡。在臺灣,每年約有2萬5,000名死於吸菸及近3,000名死於二手菸害,平均不到20分鐘就有1人因菸害而失去生命

 

112年2月1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法後七大重點如下:

  1. 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2. 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另,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管制事項包括: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禁止特定之促銷或廣告行為;營業場所不得免費供應;任何人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之人。
  3. 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
  4.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
  5. 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6. 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含各級學校全面禁止吸菸)。
  7. 加重罰責。
📌影片宣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七大重點影片(60秒)https://youtu.be/FnBOxzNPW4A

 

🌿國民健康署x小學課本的逆襲影片『菸害OUT戒菸IN無菸的家好處多』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6iilCEA8YI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菸害防制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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