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檢送本部編訂「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母性健康保護計畫」、「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異常工作複合促發疾病預防計畫」更新範本

 

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薛敬議                            
電話:02-7712-9123                  
 Email:dododocar@mail.moe.gov.tw

受文者: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六)字第11127010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檢送本部編訂「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母性健康保護計畫」、「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異常工作複合促發疾病預防計畫」更新範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0及31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1及3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1、324-2、324-3條、《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第5條等規定辦理。

二、本部於104年為協助各級學校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相關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特彙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示範文件, 提供學校參考使用,並配合勞動部相關法規、指引更新滾動修正旨揭計畫範本。

三、旨揭更新範本業經勞動部完成檢視,本部已置於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衛示範文 件,請自行下載瀏覽參考,惟計畫內容之擬訂,仍需請各校依實際狀況訂定。

四、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部委辦團隊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電話:(02)2321-8196轉52。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