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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函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生物安全第2等級至第4等級實驗室之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檢核表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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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薛敬議                            
電話:02-7712-9123                  
Email:dododocar@mail.moe.gov.tw

受文者: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六)字第11000819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職場周全健康促進工作手冊、心血管疾病宣導素材( 1090126442_Attach1.pdf、1090126442_Attach2.pdf、1090126442_Attach3.pdf)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生物安全第2等級至第4等級實驗室之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檢核表,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之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區,請轉知所轄(屬)單位或部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6月15日疾管感字第1100500177號函辦理。。

二、該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以下稱2021年版規範)業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下載及使用110年6月4日置網之版本。

三、為利各單位之各生物安全等級實驗室符合2021年版規範之要求,請最晚於111年辦理年度內部稽核時,使用旨揭檢核表進行稽核。該署將俟COVID-19疫情趨緩時,由該署及地方衛生局辦理實驗室生物安全實地查核作業,以確認各單位之符合情形。

四、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1.實驗室生物安全,下載使用。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本部高等教育司、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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