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一、依據勞動部115年3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50250504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旨揭要點。
三、旨揭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所屬。
四、檢附勞動部來函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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