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菸(煙)、酒、檳危害防制宣導素材(簡報與跑馬燈)

說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來函,提供菸(煙)、酒及檳榔危害防制相關宣導素材,供本校於課程、宣導活動及校內系統運用。

一、宣導簡報素材

  • 菸(煙)、酒、檳榔危害防制宣導簡報(大專院校版),已隨文提供,請參閱附件。
  • 原始電子檔亦可至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下載使用(首頁 > 衛教專區 > 宣導教材 > 文宣類 > 115 年青少年菸害防制宣導教材)。

二、跑馬燈宣導文字稿

宣導活動及校內系統可使用之跑馬燈文字稿。

(一)菸害防制

  1. 請不要吸菸,共同維護校園無菸環境,拒絕菸害從你我做起。
  2. 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違者最高罰 1 萬元。
  3. 不得販售電子煙,違者將被處 20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4.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 20 歲者,違者最高罰 25 萬元。
  5. 追求青春無菸害,未滿 20 歲禁止吸菸。
  6. 三手菸是菸熄滅後殘留在環境中的有害污染物質,可殘留在室內長達 6 個月。
  7. 大專院校以下校園全面禁止吸菸,違者最高罰 1 萬元。
  8. 無菸校園最健康,掃除菸味多芬芳。
  9. 共享清新新環境,向菸說不。
  10. 電子煙易被添加毒品,且無法戒菸。
  11. 電子煙並不酷,拒絕才是酷。
  12. 紙菸、加熱菸及電子煙皆會產生二、三手菸,傷身又影響學習力。
  13. 出國返臺禁止攜帶加熱菸,違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14. 加熱菸及電子煙皆無法戒菸,戒菸請撥打 0800-636363。
  15. 青少年不吸菸,拒絕菸品從小開始。
  16. 創造無菸家庭,讓家人遠離二、三手菸危害。
  17. 大眾運輸工具禁止使用任何菸品,最高可罰 1 萬元。
  18. 菸不上身,健康一生。
  19. 全面禁止電子煙,製造、輸入、販售及使用皆違法。
  20. 加熱菸仍含尼古丁與有害物質,會造成健康危害。
  21. 所有菸品皆有害,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二)酒癮防制

  1. 青少年沒有安全飲酒量,不喝酒最健康。
  2. 喝酒傷身,罹癌風險高。
  3. 喝酒臉紅是警訊,失智及罹癌風險高。
  4. 勇敢拒酒,讓人生長久。

(三)檳榔防制

  1. 別用檳榔交朋友,檳有情,癌無義。
  2. 檳榔是一級致癌物,有害他人,切勿嚼食。
  3. 不得迫誘孕婦、兒童及青少年使用菸、酒、檳榔。
  4. 檳榔子本身即為致癌物,即使不添加配料亦會導致癌症。

詳細公文及附件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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