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科技大學禁止工作場所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

一、本校為保障所有教職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教職同仁間有下列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 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 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 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 性騷擾(如: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等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

二、所有教職員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不法侵害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發生,都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撥打申訴專線。本校接獲申訴後,將以保密方式進行調查,若調查屬實,依規定懲處。

三、絕對禁止對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行為,若有,依規定懲處。

四、教職員可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

五、本校職場不法侵害諮詢、申訴管道如下:

  • 肢體、心理、語言暴力案件申訴專線電話:03-2118999 分機 5758
  • 性騷擾申訴專線電話:03-2118999 分機 5888

本聲明經由本校校長「范君瑜」簽署,並正式用印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