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114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來函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14年度持續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

二、為協助提升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照護品質,國民健康署於本年度補助全國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並與全台約280家產檢醫療院所及相關單位合作,

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的衛教諮詢、關懷追蹤與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如符合該計畫之收案條件,建議可向所在地的 地方政府衛生局 或參與計畫之合作醫療機構洽詢,獲得進一步的協助與照護資源。


計畫收案對象條件

(一) 健康風險因子:

  • 目前有吸菸或喝酒者。
  • 多胞胎(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
  • 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
  • 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

(二) 社會經濟危險因子:

  • 未滿20歲。
  • 低/中低收入戶。
  • 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

(三) 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及非離島縣市離島地區(琉球鄉、綠島鄉及蘭嶼鄉)之孕產婦。

(四) 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

(五) 其他: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視轄內需求調整之服務對象(如心理衛生問題、藥物濫用族群、新住民或身心障礙等)。


註:本案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2月25日國健婦字第1140460651號函辦理。

詳細公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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