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規定,學校應增進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處理及急救知能。另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學校應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至少4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並鼓勵師生成立急救社團(隊)。
二、教育部為協助各大專校院提升緊急傷病處理及急救知能,特委請臺北醫學大學編製旨揭衛教素材,說明如下:
(一) 校園急救訓練影片:包含以下3單元影片
(二) 校園急救宣傳懶人包:內容包含急救、CPR、AED之口訣及異物梗塞處理原則等(如附件)。
三、相關電子檔及影片業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資料下載/其他項目,請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生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