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桃衛健字第1120086214號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凍卵營養金補助計畫」2023/09/05更新助對象
一、桃園市凍卵營養金補助計畫擴大補助對象自2023/09/05進行調整,調整如下:
(一) 本人 (或配偶) 設籍本市且25至40歲女性 (終身1次)。
(二) 當年度取卵療程不與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 (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重複補助。
二、檢附來函,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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